利物浦大學(University of Liverpool)教授 Michael Spitzer 藉由其著作《音樂人類:地球生命史》(The Musical Human: The History of Life on Earth),深入探討了音樂與人類演化之間跨越百萬年的緊密聯繫。他在對談中指出,這本書是在閱讀了 Yuval Harari 的《人類大命運》(Sapiens)後產生的回應;他認為音樂至少比智人早出現一百萬年,而大多數音樂書籍僅關注作曲家與作品的編年史,忽略了更宏觀的普世性 [00:00]。音樂不僅是普世的,更超越了智人物種,因為鳥類、鯨魚等動物同樣擁有音樂,人類本質上也是一種音樂性動物 [00:43]。
重建音樂史前史極具挑戰,因為在愛迪生(Edison)發明留聲機之前,人類沒有任何聲音記錄,且許多樂器材料會隨時間生物降解 [01:03]。目前所能追溯最古老且未降解的是石製樂器,例如鐘乳石或坦尚尼亞著名的石鑼;而絕對的里程碑是於德國南部洞穴發現、約四萬年前由兀鷲骨頭製成的 骨笛 (Bone Flutes) [01:18]。隨著陶瓷發明,人類學會繃起獸皮製作框架鼓,但皮料易降解,證據難尋。弦樂器如豎琴和魯特琴則是在農業發明後,人類飼養牛隻並利用動物腸子製成琴弦才出現的 [01:45]。因此,研究者必須透過繪製解剖演化、工具技術、語言學逆向工程,以及觀察現代狩獵採集社會的生活,進行跨學科的推論研究 [02:25]。
關於音樂起源的推論論證,可追溯至一百五十萬年前的 直立人 (Homo ergaster)。他們發明了具備對稱面的 雙面斧 (Bifacial Axe),這種對稱性展現了創造與享受美感的形式能力 [03:00]。心理學研究顯示,大腦的認知能力是跨模態的,對稱性不僅存在於工具中,也存在於聲音裡,即我們所稱的 節拍 (Meter) 或規律節奏。因此,直立人很可能已經能以對稱的節奏敲擊斧頭 [03:31]。
音樂的組成要素在演化過程中逐漸匯聚,其中一個關鍵是 雙足行走 (Bipedalism)。約四百四十萬年前,地猿 (Ardipithecus) 開始直立行走,此後步行的節奏便烙印在人類音樂中 [04:07]。行走讓大腦、肌肉活動與聲音之間建立連結,人類學會將腳步聲聽作一種模式,進而產生對時間與預測的感知 [04:47]。這種步行的隱喻發展成「音樂在移動」的觀感,儘管音樂實質上只是空氣中的震動,但人類將其想像成一場心靈旅程,回響著祖先走出非洲的長途跋涉 [05:12]。
隨著腦容量增加三倍,人類變得更聰明,能精確控制手指並使其與大腦運動區連結,進而製作並演奏笛子 [05:51]。直立行走也讓 喉頭 (Larynx) 下移,支撐舌頭的 舌骨 (Hyoid Bone) 進化,使人類能清晰發聲。當發聲能力超過了傳遞生存警訊的功能時(相較於綠猴只能發出四種警報聲),多餘的聲音便成為音樂的契機,人類開始純粹為了享受聲音而玩味聲音,使其脫離了動物的單純鳴叫 [06:28]。
音樂本質上與記憶和歷史相關。兩百萬年前教導孩子打製石器的技術,是一種由肌肉記住的傳統,Spitzer 稱之為 凝結的肌肉記憶 (Congealed Muscle Memory) 或 模應 (Meme) [07:34]。骨笛上的刻線標示了手指位置,這也是一種記憶。世界各地的文化常透過音樂解釋起源,例如巴布亞紐幾內亞的庫里部落(Kuli tribe)相信音樂源自 摩尼鳥 (Muni Bird),認為森林上方的鳥鳴是祖先在說話,透過模仿鳥鳴,他們參與了生命的循環並唱回祖先的歌。在西方,貝多芬(Beethoven)的《英雄交響曲》則排演了拿破崙時代與十九世紀法國戰役的集體記憶 [08:08]。
音樂與建築、聲學也有天然的聯姻。早期骨笛碎片發現於洞穴共振最強的位置,這與西方教堂作為崇拜神祇的「洞穴」,以及平詠與教堂共振的契合如出一轍 [09:36]。洞穴被視為神聖儀式與神祕門戶的場所,利用岩石的驚人共振來輔助笛聲或人聲。日常中,音樂則繞著象徵穩定與循環的 爐灶 (Hearth) 進行,與狩獵後的祭祀、進食等儀式綁定 [10:12]。西方文明習慣以單一詞彙「音樂」統稱這一切,但多數文化對歌曲、樂器聲、舞蹈、說故事有各自獨立的術語 [11:25]。
觀察不同環境下的狩獵採集者(如澳洲原住民、北美因紐特人、非洲俾格米人)可以發現核心共性:人類與動物的糾纏。音樂的功能之一是講述我們來自動物的起源故事,因此歌曲常模仿動物的鳴叫或舞蹈。達爾文(Darwin)曾觀察到澳洲原住民模仿鴯鶓與袋鼠;因紐特人模仿海豹幼崽以引誘獵物;美洲原住民模仿小水牛 [11:56]。此外,澳洲原住民著名的 歌之徑 (Songlines) 讓他們能以音樂導航沙漠景觀,將音樂視為薩滿式的靈魂旅程 [13:38]。相較於沙漠,因紐特人在雪地中難以留下足跡,因此在腦海中建立文化導航網。而在極地冰蓋的小空間內,音樂具備憤怒或衝突管理的功能,透過充滿笑話與玩樂的歌曲來緩解潛在的社交衝突 [14:18]。
人類演化經歷了狩獵採集、定居農業到城市國家的階段。狩獵採集者為游牧民族,樂器必須輕便,音樂多變且充滿即興,不追求重複 [15:52]。發明農業後,心態轉向季節循環,音樂隨之紮根並變得具有週期性,產生了可重複的作品與儀式 [17:22]。當音樂移至城鎮,社會階級興起,音樂成為服務權力(君主或教會)的婢女,音樂家職業化,為有閒階級創造了 音樂會 (Concert)。然而在數百萬年間,大多數音樂是具備功能的,例如在船上狹窄空間拉錨時的 船夫工作號子 (Sea Shanty),其節奏與工作步調一致 [18:03]。相較之下,在開闊田野中的 棉花勞動號子 (Cotton Holler) 則需要提高音量連繫遠方,這種哀鳴般的輪廓發展出了藍調與爵士樂中的悲傷感 [19:54]。
在現代之前,音樂多為參與式,創造者與聆聽者沒有區別。文字發明後,巴比倫人與蘇美人創造了最早的記譜法(如公元前 1400 年的《胡里安讚美詩第六號》),而最早可解碼的完整樂曲是公元 200 年的《塞基洛斯之歌》(Seikilos song) [20:46]。西方音樂發展的分水嶺是公元 1020 年由義大利僧侶貴多(Guido of Arezzo)發明的 五線譜 (Staff Notation)。五線譜最初是教會控制的工具,確保帝國邊境的僧侶都能唱誦同樣的曲調。隨後,這種記譜法隨全球化擴張,1519 年科爾特斯(Cortez)入侵墨西哥,僅十年後便讓阿茲特克人學會演唱西班牙複音音樂 [21:40]。
記譜法的後果是將聲音從人聲中剝離並精準化,凍結了自然的音高滑動。音樂從一種「活動」變成了「物件」,造成了作曲家與僅是機械再現的表演者之間的隔閡,傳統成了想像中的博物館 [23:20]。相較之下,印度的卡納提克(Karnatic)或印度斯坦(Hindustani)傳統則維持有機的口傳教育,由師父傳給弟子,強調創意的即興發揮而非機械複製 [24:24]。
音樂本質上具有 分形 (Fractal) 特徵,展現出與宇宙相似的自相似性,即微觀的波形結構在放大後與宏觀的結構呈現相同樣貌 [24:56]。自然界中的風聲、水聲皆具有分形結構,這使得音樂與大自然緊密相連,比古希臘所謂的「天體和諧」說更具當代科學意義 [26:01]。有趣的是,與具備發聲學習能力的鳥類相比,人類祖先靈長類並不特別具備音樂性。人類音樂是從頭開始重新演化的「偉大合成器」,集結了昆蟲的節奏、鳥類的旋律與靈長類的姿勢,並注入了人類特有的情感與對死亡有限性的體悟 [27:27]。
當 NASA 的航海家號攜帶金唱片進入太空時,收錄了巴哈(Bach)、查克·貝里(Chuck Berry)及所羅門群島排笛等多元音樂。Spitzer 認為外星人可能會發現人類是「平原生物」,聽覺範圍極窄且歌曲長度受限。但外星人會察覺到人類與動物音樂同樣具有階層重複性,並能識別出源自四百萬年前的步行節奏,這反映了人類身體在環境中的移動方式 [29:57]。
人類天生擁有規律節奏與旋律記憶的音樂本能,但文化會隨後介入,決定嬰兒喜歡二拍子或三拍子,以及特定的律制。人類共享基本的情緒詞彙,這對應到大腦的不同層次。腦幹 (Brain Stem) 對巨大的衝擊聲產生反射;基底核 (Basal Ganglia) 負責快樂與不快;杏仁核 (Amygdala) 處理悲、喜、怒、懼;而最先進的 新皮質 (Neocortex) 則處理複雜的模式。越往大腦深處探索,音樂與情緒的連結就越具普世性 [32:24]。
音樂隨人類遷徙而傳播。從絲路上的魯特琴與小提琴演變,到非洲奴隸將舞曲帶入里斯本並影響巴哈的作品,音樂在文化交融中自然化。例如日本每年除夕演奏貝多芬的第九號交響曲,對其而言,貝多芬共鳴了日本對於禮儀與傳統尊重的精神,展現了社會凝聚力與禪意,而非西方的個人主義 [35:04]。中西方審美亦有差異:西方區分音符與噪音,東方則傾向將音樂融入自然(如孔子在杏樹下彈奏 古琴 (Qin))。公元前 433 年的 曾侯乙編鐘 顯示出當時中國的聲學科學遠超西方,西方的鈴鈴聲被放逐至教堂鐘塔,而中國則將其視為理解自然聲響與音色的藝術 [38:04]。
當代全球化正經歷「反向殖民」,非洲音樂(爵士、搖滾)與 K-pop 重新教育了西方的聽覺。我們應該將音樂從天才作曲家的神壇取回,還給一般大眾。過去十九世紀將作曲家神格化,使表演者淪為機械複製品,限制了音樂的生命力 [40:13]。
音樂與運動的神經連結是人類特有的,這讓我們能透過 鏡像神經元 (Mirror Neurons) 產生情緒共鳴。當我們看到他人悲傷或聽到悲傷音樂時,身體會自發模仿。實驗顯示,幼童在聽見羅西尼(Rossini)的《威廉泰爾序曲》時會自發跳動,這是天生的本能反應 [42:36]。音樂能引發強烈的 顫慄感 (The Chills),這與恐懼反應(起雞皮疙瘩)共用大腦路徑。審美體驗讓我們能在安全的觀察平台享受極端的、無危險的「暴力」或昇華感 [45:50]。
情感在演化中具備適應功能:快樂是達成目標,憤怒是目標受阻,恐懼是威脅反應。音樂利用模式的建立與挫敗(衝擊感)來觸發這些原始反應。學習樂器則能重塑大腦,使音樂處理轉向負責語言的左半球,並培養紀律、團隊協作與專注力等可遷移技能 [47:34]。音樂還能透過降低皮質醇緩解壓力,增加多巴胺產生快樂,並作為身分認同的標記。對於青少年而言,音樂定義了語言無法精準捕捉的自我。雖然聽音樂是主動的創造活動,但臨床應用需謹慎,例如阿茲海默症患者不適合過於重複的巴洛克音樂,憂鬱症患者也需避開強化負面情緒的旋律 [49:57]。
展望未來,音樂不會因為互聯網的普及而同質化,因為藝術家總追求獨特,且音樂仍是表達身分認同的工具。Spitzer 預測音樂將更具功能性(如針對情緒疾病的精準聲音處方),並與技術高度整合。我們正重拾數千年前的參與式環境,透過數字平台進行共同創作 [52:46]。手機等設備讓我們成為與音樂共生的存在。技術如骨笛一樣是人類能力的延伸,電腦程式(如 Watson Beat)則拓展了想像空間,由人類負責最終的編輯與修剪 [55:39]。未來音樂可能超越聲音範疇,結合味覺、色彩與目前的聽覺極限之外的頻率,開創出今日如莫札特或貝多芬也無法想像的可能性 [57:16]。